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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對小商(化名)來說,是他吃飯的家伙?,F(xiàn)在相機卻被小偷偷走了,影樓到現(xiàn)在還沒賠償給他。
小商在一家影樓上班,幫人家拍照。平時,
他用影樓的相機拍照。幾個月前,影樓迎來了生意高峰期,店里的幾臺相機根本不夠用。恰好自己家里有一臺,小商就帶來放在影樓,以備不時之需。
一天晚上,影樓被小偷撬開,將小商的相機等東西偷走了。次日,小商才知道相機被偷了,趕緊報案。等待了幾個月,警方還未破案。
相機被偷,靠它吃飯的小商很是傷心。他說,剛開始,老板還說要賠償給他。但現(xiàn)在,老板不吭聲了,反而認為相機丟失,罪在小偷,不賠償了。
小商向早報法律顧問團咨詢,影樓是否應當賠償自己的損失?
法律顧問朱煒:從你反映的情況看,相機是你自愿帶到影樓的,而非老板或者影樓要求你提供的。而且相機丟失是小偷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結果,影樓對該相機被盜并無過錯,不應承擔賠償?shù)姆闪x務。若公安機關日后抓到小偷,你可依法向其提出相關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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