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網(wǎng)站上登一篇文章,配了6張范冰冰拍的婚紗照,武漢一影樓被該組照片的著作權人以侵犯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兩次訴至法院,然而在兩次均勝訴后,該影樓轉過頭來將著作權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萬多元律師費。記者27日悉,武漢市中院已受理該案件。
圖片侵權?武漢一影樓被告了!
2010年7月7日,上海一家文化有限公司以自己的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受到侵害為由,將武漢首映視覺攝影店(以下簡稱首映視覺)告上法庭。
上海公司稱,2009年9月花巨資請來影星范冰冰拍攝一組婚紗照。但在2010年4月,該公司發(fā)現(xiàn)“首映視覺”在其網(wǎng)站刊登一篇文章內插用該組照中的6張。上海公司認為“首映視覺”侵權,并就其中一張照片起訴索賠3.4萬元。
法院審理后查明,“首映視覺”刊登的文章,與新浪網(wǎng)刊載的一篇文章除標題有改動外,圖文均一致,認為此屬新聞轉載行為,不構成侵權。此外,法院還查明,“首映視覺”網(wǎng)站上的照片與上海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照片并非同一張照片。最后,法院認定首映視覺不構成侵權,駁回上海公司的全部訴求。
2012年12月20日,上海公司不服申請再審?!笆子骋曈X”堅稱自己屬新聞轉載行為,所附照片是合理使用。法院審理后再次判定:攝影作品與被侵權照片不屬同一張照片,“首映視覺”行為并無不當,駁回上海公司的再審申請。
影樓勝訴 向原告索賠律師費
就在大家都認為這一起知識產(chǎn)權案塵埃落定時,雙方再起官司:首映視覺在兩次勝訴后,作為原告提起了訴訟,要求上海公司支付律師費1萬多元。
首映視覺認為,2010至2012年,自己委托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先后支付律師費共計1.2萬元。這些損失是因上海公司起訴導致的費用,既然對方敗訴,應由上海公司承擔。
昨日(27日),武漢市中院立案庭法官表示,被告勝訴后起訴原告索要律師費的案件,在武漢相當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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