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雇請專業(yè)攝影團隊為婚禮做紀實影像錄制,沒想到婚禮結(jié)束后,卻被告知影像不慎被刪除,且無法復原。近日,蘇州新郎陳先生因此將為自己提供婚禮攝像服務的攝影師告上了法庭,索要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陳先生的這一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日前,蘇州虎丘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由攝影師向陳先生支付5000元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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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6日,陳先生與妻子舉辦了隆重的結(jié)婚典禮,并以2400元的價格聘請了一位攝影師為自己與新娘記錄這美好的一天。然而,當三天后陳先生找攝影師索要婚禮錄像影碟時,攝影師卻告訴他,晚宴結(jié)束后,他不小心一鍵清除了當天的全部影像畫面,而且沒有辦法恢復。痛心疾首之余,陳先生與妻子幾次與攝影師協(xié)商索賠事宜,但一直談不攏。無奈,陳先生只得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攝影師賠償其精神損失費2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侵權(quán)人有權(quán)請求侵權(quán)人承擔侵權(quán)責任。原告委托被告為其錄制的婚禮視頻系原告極其重要的情感回憶,但被告卻由于自身過錯致使原告婚禮錄像視頻滅失,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故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
法官提醒
隨著攝影攝像技術(shù)的日漸成熟,人們通過婚禮攝像的形式記錄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為自己留下美好回憶,已經(jīng)逐漸成為一種婚禮習俗,因而婚禮攝像也被賦予了一定的人格象征意義,是人們精神利益的一種體現(xiàn)。然而婚禮攝像記錄的內(nèi)容難以重現(xiàn),加之婚禮本身不可重復的客觀性,必然會給遭遇此情況的新人造成一定精神損害,如有新人遇到類似情況應當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得到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