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2月21日訊 近日,劉女士在淄博高新區(qū)芳草地一家照相館拍寫真時,被照相館宣傳誘導,待其反應過來時,要求退款卻遭拒絕。
前段時間,劉女士拍了一套2600元的寫真。4天后,劉女士到照相館選照片。期間,銷售人員不停地推薦產品,并提出各種優(yōu)惠讓劉女士消費。在銷售人員地推薦下,劉女士付款4860元選購了自己認為滿意的產品。誰知在劉女士再次選片時,照相館又更換工作人員繼續(xù)推薦新的產品,劉女士又被誘導消費3040元。
回到家后地劉女士越想越不對勁,立即聯系工作人員表示希望退掉這7900元費用,卻被店家以將消費者選片信息上傳系統(tǒng)無法退款為由拒絕。無奈之下,劉女士向12345市長熱線投訴,希望能退掉7900元的寫真套餐。
淄博高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消??乒ぷ魅藛T接到投訴后,向照相館負責人崔經理調查了解情況,崔經理稱消費者在交款之后,他們對照片做了后期修片工作通過系統(tǒng)轉移,已無法取消,如果給消費者退款,他們就要承擔相應的損失。消??乒ぷ魅藛T通過調查了解,確實存在這種情況,但發(fā)現照相館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多收取消費者費用,且在向消費者推薦產品并未考慮消費者實際需求,有強行推銷的嫌疑。結合實際,消??乒ぷ魅藛T在通過與照相館負責人崔經理多次溝通,經消費者劉女士同意,最終協(xié)商達成一致,消費者拍攝寫真數據不再收費免費提供,給消費者退款1000元,并補償2000元寫真套餐,消費者可在后期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苯洜I者在長達近兩個小時輪流向消費者進行推薦宣傳,有一定的強迫交易行為嫌疑。針對該投訴,淄博高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消??聘鶕嶋H情況進行協(xié)商調解,通過對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終雙方選擇互相能接受的折中方案來解決,也達成了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記者 伊巍 通訊員 姜琳